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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
你可以要求供货商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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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确定对方公司法人的明确信息的,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到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挽回损失。具体案情是什么如果起诉需要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起草起诉状。
你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原价退还购物款,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主张自己的权利。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已有案例。 网络购物,根据公平原则,消费者有权依法选择自己的住所地法院管辖,请别忽视这个权利; 网购协议中,网商作出的格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地告诉或者提醒消费者注意,否则,该条款就可能无效!
第一种方式:协商。在协商时,消费者可以跟商家摆明利害关系,比如,如果商家不退费,消费者将投诉或者起诉他;一般情况,商家为了产品声誉会有妥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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