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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质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质权同时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
是的。第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质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质权同时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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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转租的,房屋经营权可以包含转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经营权不是一定包括转租的,只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可以将房屋转租的,未经同意,不可以转租,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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