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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
北京陪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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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北京尚无男性陪产假的规定,上海的晚育陪产假是3天。 2.北京有晚育奖励假。24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可在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的奖励假,这30天的假期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3.具体还要看单位制度有无规定,与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否则单位不同意,主张这一假期并不容易。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广东、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相继出台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2016年10月12日起,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北京男职工陪陪产假规定的时间: 第二十条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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