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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产假30天,配偶享受产...
产假是7~15天,待遇不变,无奖励。但是建议你把年假一起用了。这样可以多陪陪你老婆和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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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简单来说就是北京女职员晚育假期30天可以给予男职员享受,即北京男职工陪产假假期为30天。 二、在北京,女方23岁生育,按最新2014年的规定是属于晚育,则陪产假为22天【15+7天】。参考如下 2014最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广东、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相继出台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2016年10月12日起,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女职工,在上述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30天。奖励产假(陪产假)北京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北京地区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男方享受时通常也称为陪产假)。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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