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与我国公司清算事项基本一样。 1、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
《公司法》规定,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0天通知股东会议审议的公司解散。股东大会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股东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的表决权; 2、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人民法院受理的,当事人应当按期缴纳诉讼费。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解散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 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 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但是有个前提,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而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最终消除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有两种形式: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第一,自愿解散是基于股东的选择,是公司自治的体现,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形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而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在合并或分立过程中解散。二、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行政机关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而被迫解散。行政强制解散有三种: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导致公司解散,因责令关闭公司而不得不解散,因公司被撤销导致公司解散。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应股东申请,依法判决陷入僵局的公司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如果公司经营出现僵局,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