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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执行的是201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即 目前2017年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
浙江省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 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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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薪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请根据所辖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公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中国工资最低的省份。
提问 浙江省的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方面是怎么算的 我有更好回答 正义之魂 法律法规类团队推荐于2018-03-31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浙江省工伤保险工资最低标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浙江省工伤最低工资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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