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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土地使用权,老人去世后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继承人是农村户口的,可以按照民法典继续承包土地。《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
户口和老人分开了,老人去世土地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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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交给大儿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时候,将大女、二女和老人的一个侄子叫来说明该事实的话,就属于口头遗嘱,应当由大儿子继续经营承包地。 对于四子所说的《土地承包合同》在其手中,如果没有其他人能够证明的情况下,而以上的问题能够有力证明应当属于大儿子,那么,四子无权要求耕种承包地。 但是如果没有书面遗嘱,必须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大儿子才能获取该承包地的经营权。如果不行,只能由老人所有的子女共同经营该承包地。
【法律意见】只要符合条件,如子女已结婚、已成年且有固定住所、能独立生活等,老人和子女的户口能分开。以河南省为例。【法律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立户、分户和并户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二、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土地都是确权在家庭里某个人的名下的,其他人只是作为土地共有人进行附加登记的,那么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之后,下一代是无权继承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是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的,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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