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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不可以立遗嘱,是否立遗嘱是老人自已的事情,与子女是否到齐无关。 如果老人确实想把房子让你继承承租,可在老人在世时将承租权人变更为你就可...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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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公产房应该是使用权的房产。使用权的房子的产权在本地区的房管所。公产房不可以立遗嘱。从法律上来说,你们只有使用权,没有获得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承租期限内,承租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续居住。直至期限届满。我建议你带着母亲去本地房管所咨询,看能否通过折算工龄的方式将该使用权房购买过来。也就是变成我们说的“大产权”这样的,你们就有完全处分权了。立遗嘱时,不是必须所有子女必须到场。只需满足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婚后取得的银行存款、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是否登记在一方的名义而改变。因此,你立下的遗嘱中所谓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依法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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