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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1、在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中,如果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类房屋通常属于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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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签署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正规中介公司会提供格式化的合同文本,供买卖双方填写。如果买卖双方属于自行交易,则需要自己拟定合同,或者直接使用房管部门提供的参考范本。无论是哪种情况,签署合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配合行政机关的管理需要,也是作为双方协商内容的书面证据,在后期交易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凭可证,有据可依。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信息: 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交易房屋的状况 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时间 五、违约处理方式 上述几个方面是完善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包含的基本条款,当然要根据每笔交易中的实际情况和买卖双方协商的内容去补充、细化。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资金数额一般较高,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尽可能地转移风险,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拟或审核。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起诉状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益民路弄3号202室。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益民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身份证号码:3702841900823。 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天山西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冯晨苇之父,联系电话:1380166。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父亲)与冯某某(非婚生母亲)之女。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冯某某(母亲)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冯某某)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起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其中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具体,当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时,应当编号逐项列明。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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