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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废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在税控开票系统中的一项自主权限,在开票后发现错误并在开票当月内的,可以直接作废,并将相应的纸质发票所有联...
1、蓝字专用发票开具了,但还没有申报;r2、蓝字专用发票已经作废了。r只有已经认证、抵扣、申报完毕的发票,才能开具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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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代开,涉及退库税款较麻烦r所以税局不愿作废重开r可以找科长局长协调一下r应该可以的
已经认证的税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去申请开具红字票冲回原票然后另开正确的税票
一、跨月的发票有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因为跨月发票已抄报税,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上传到国税系统中,故发票无法作废,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二、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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