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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
没有房产证,安置房不能过户。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没有产权证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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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设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设置协议。6、房屋转让申请书。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被拆除的人死亡时,必须提供死亡证明书和代理人证明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3、内勤费用。4、科长批准。5、主任审批。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7、内勤交付产权所有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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