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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同于使用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使用权是指享有他人房屋的权利,不属于物权。...
1、共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2、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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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情况,我在西城法院办理过相类似的案件,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的话,确实需要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公房管理部门一般根据户籍情况确定共同居住人。1、通过民事诉讼确认自己对该房屋的居住权;2、向公房管理部门申请承租人变更登记(注意形式方面的要求),如果不同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与其他共同居住人协商,请求他们同意变更为你的名字;与其它同户籍人员协商,如果其实际没有在该房屋居住,则让其确认未在该房屋居住。4、注意保存好你在该房屋居住的证据,比如房屋租金条等。以上具体方案,如需要了解进一步内容,建议面谈。
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同时,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因此,约定支付使用费便支付,没有约定可以不支付。
1、共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2、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3、共同共有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4、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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