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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
1.首先要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职工是自己摔倒致伤,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想用人单位索要赔偿。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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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下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不能索赔。从以下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医疗期待遇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lt;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2年且lt;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4年且lt;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6年且lt;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1)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1996年实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工伤认定则限制为,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认定为工伤。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则没有这种限制,即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论是否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路线,还是有无责任,都应当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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