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需要申请,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待遇审核获取赔偿。《》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
安徽这边建筑行业平均工资在130元一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薪水、福利,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保险等待遇不变,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8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