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小金额的借贷关系,债权人只要持有债务人的借条或者是欠条,就可以证明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了。不需要再提供额外的证明了。但是如果是大金额...
1、借条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不一定是欠的借款,也有可能是欠的货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在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限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出借人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经督促,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法院即可以将借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另外,借款人未按照法律的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报告财产,或者抗拒、阻碍执行;或者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下,也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借条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其证明力。鉴于借款合同包括民间借贷合同属实践性合同,出借人就借款本金的交付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出借人主张现金支付的,负有以现金履行借款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
借条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其证明力。鉴于借款合同包括民间借贷合同属实践性合同,出借人就借款本金的交付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出借人主张现金支付的,负有以现金履行借款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