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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借款人在信用社借款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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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分析答复如下: 1、如果存在未清债务,子女等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有还债责任; 2、银行、信用社在本案中,其债权是经法院判决的并申请执行,不存在过法律时效问题; 3、您父亲作为担保人(如果签字内容确定作为担保人),则借款人无法偿还时,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请求偿还。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致使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与债务人对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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