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准许: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情况下可要求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有不良影响; 二、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住,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三、已满八岁的子女,愿与对方同住,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变更,一是想法院起诉。建议协商变更,应该比较好协商。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