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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交了6个月不能用。生育保险至少交满一年才能进行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购买的一种保险,用于职工生育住院费,医疗费,胎检费等生育...
生育保险一般缴纳6个月到1年(以当地社保局下发的文件为准),并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一、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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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女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且于生产前办理生育登记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关于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是要求连续交满一定期限(一般是1年)后,而且在缴费状态的才可以享受的。享受生育保险首先要符合条件: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 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 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若女方就业,不能按规定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若女方未就业,符合以上规定可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登记后可持身份证及男职工社保卡在武汉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以下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生育医疗待遇范围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限额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顺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助娩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剖宫产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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