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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合同在签订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是: 1.凡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在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开立委托贷款...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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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简介: 委托人及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建筑委托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帐户: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工程范围。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第五条承包人(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第八条付款办法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第十条中间开工,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特殊条款。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人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总承包人:负责人:地址:电话:分包方:负责人:地址:电话:年月日订立
委托贷款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贷款)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由受托人(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其提供的资金以受托人(贷款人)自己的名义向借款人发放、监督使用并收回贷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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