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也都属于国家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包含地下工程的,应当与地上工程同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单独开发的地下交通、商业、仓储、能源、通信、管线、人防工程等建设项目,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镇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管线动态管理系统。
《土地使用权在宪法中没有规定,只涉及土地所有权。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除法律规定的国家所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为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