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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公司破产后,必须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为了维护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清算组的人员构成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清算组究竟是由哪些人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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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是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是股东。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一般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一、清算组的组成有哪些 清算组的组成: 1.自行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 (1)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①公司解散逾期(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②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③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2)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①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③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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