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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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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可在成员中推举一人为监事会招集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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