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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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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部分组成。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由5-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以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由5人组成-由19人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董事会有一名董事长。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第三,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3人以上组成,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监事会可以在成员中推荐一人为监事会招人,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且在数量上没有限制。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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