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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是必须的,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是。 丧假一般是不可以扣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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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员工个人工商店等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该《条例》第三条规定,累计工作不足1年10年的,年薪不足5天的10年不足20年的,年薪不足10天的20年的,年薪不足15天。你虽然是个体户的雇工,但也依法享有年休假,老板应当批准你休5天的年假。如果使用者不允许休假,也不支付年薪的话,可以带着劳动明书、年薪申请书、公司领导批准等资料向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上述部门会依职权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和赔偿金的。
陪产假一般是带薪休假。如果职工符合规定来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以适当的增加产假,而男方则可以享受陪产假,在假期内职工的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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