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条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
《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必须重新招投标或者可以重新招标的法定情形,设计发生重大变更不是重新招标的法定理由。 可以要求甲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施工、监理、业主都有权提出设计变更。一般是由施工提出,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一起协商后确定。手续应是:施工提出申请--监理、设计给予审批——业主确定——设计出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图。 2、正常程序是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好后,施工单位有变更的书面材料再进行变更部位的施工。但现场许多工程的情况是:业主、监理口头同意变更,先施工后办理变更手续;业主、监理口头同意变更,施工和变更手续同时进行。施工过程资料一定要在设计变更资料后。主要的还是业主同意的,都没问题。 3、对于合同里没有涉及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期的图纸会审会议中提出,大家协商处理,后期的按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执行。
(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1,936人已浏览
1,70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