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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的问题恐怕不是这样的。我国土地变迁非常复杂,1950年的土地改革,1956年间的合作社初级社,1958年的高级社,1962年的农村工...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要求符合即时的法律规定,你想利用那个证件违反现在的规定使用宅基地是不现实的,实际上就是现在的证件包括不动产证件也是没有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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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987年的宅基地证未被撤销、注销,或者换发新证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999年已经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买卖不成立。即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的都不成立。如果你现在又从村里获得宅基地,那么原宅基地村里有权收回。2003年前除法律外还有一些文件也明确规定,比如:《国务院关于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通知》1982年2月13日第四条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葬坟、开矿和毁田打坯、烧砖瓦等。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当时规划城建国土没分家很多部门职员政策都不熟,没按规定办过户的各地都有,但过户了并不代表行为就合法了,可以撤回的。
夫1977年4月9日(阴历2月21日),属蛇。妻1983年11月24日(阴历10月20日),属猪。子2005年10月14日(阴历9月12日),属鸡。2012年9月4日,星期二,农历壬辰年七月十九日,戊申月戊辰成日,黄道吉日,岁煞南,龙日冲狗。与你们三人无冲克。辰时青龙,入宅开始,大吉大利!鉴于网上命师良莠不齐,南郭先生之流滥竽充数,见利忘义之徒比比皆是,在此建议家长看一看老黄历,读一点命理书籍,懂一点命理常识,以免受骗上当,破费钱财,贻害大好前程!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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