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征地告知 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 《国务院...
拆迁补偿的流程是: 1、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告; 2、房屋征收部门对拆迁房屋进行面积测量; 3、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4、签订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1、申请登记程序:登记资料初审、取测绘联系单、申请测绘、领取测绘成果、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2、测绘提交资料:测绘联系单;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拆迁安置协议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拆迁时为工程门牌号的,房屋竣工后要注明现公安门牌号);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交复印件的,须拆迁单位加盖公章);其它相关资料。 3、登记提交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时为工程门牌号的,房屋竣工后要注明现公安门牌号);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交复印件的,拆迁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