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首先相关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3、确定附属物价格。4、制定细则。5、宣传/讲解政策。6、签定...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地拆迁需要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布批准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所在地(镇)、村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和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的手续分为第一步,制定具体的补偿配置方案,要求被征收者在一定期限内回答。在此期间,地方政府通常组织一至两次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进入第二步,拆迁人员将依法向市、县国土资源局下令提交土地行政决定。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一般向被征收人发出土地通知书,被征收人无动于衷地进入第四步,发出命令提交土地决定书。被征收的人在收到命令提交土地决定书后,必须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也没有签约的情况下,撤销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撤销很快就会到来。强行拆除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子。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