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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其他三个儿子,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他们承担...
正常情况下所有子女均分抚养责任,但是处于生活难以为继,或者需要被扶养的状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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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提出的什么情况下起诉儿子不认父亲的问题是这样的,儿子和父亲两人的血缘关系是很近的,搞到起诉的地步,那当然父亲做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啦。
(一)应提交的书件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不只是经济方面,也包括精神慰藉和生活方面的照料。父母有病,如果经济困难,生活也不能自理等,哪一方面有困难,儿女都需要帮助。儿女不尽义务是违法的。这方面的案件,因为牵扯到亲情,所以只有告诉,法院才受理。你可以先找人说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起诉法院。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但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子女没有违法,但是在道德上他们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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