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债务人面临破产的影响

2025-01-25
1. 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仲裁程序的影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暂停。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应继续进行。此处的“暂停”意味着中止。中止的时间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至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日止。管理人完成财产接管后,诉讼或仲裁程序将恢复进行。 2. 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 (1) 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转由管理人行使。债务人做出的任何影响破产财产的行为,包括转让财产、免除债务、签订合同物权登记、债权让与、债务履行等等,不被允许。 (2) 债务人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3) 管理人负责对债务人财产的受领。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向破产管理人履行债务,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向破产管理人交付财产。 (4) 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影响: 管理人对于破产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选择履行权,以避免破产前债务人签订一些对债权人不利的合同。 (5) 保全措施的解除与执行程序的中止: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予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不仅包括民事执行,也包括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此举的目的是扩大破产财产的范围,防止破产财产的减损。

相关法规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2,819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