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
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以下几种: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房产证的登记名为所有人,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但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改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对这种房改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