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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不收费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程(试行):周一至...
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条件:职工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向成都市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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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国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则(试行)。办理地点: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2楼电话:028-84352841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化体育中心三楼。电话号码: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缴存.提取)新都区育英路788号(缴存.贷款)新都区桂湖东路58号建行3楼电话:028-83011255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东大街1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27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沱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市幸福大道256号2楼电话:028-87290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彭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8898989898989898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办理地点: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2楼电话:028-84352841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化体育中心三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存款.提取)新都区玉英路788号(存款.贷款)新都区桂湖东路58号建行3楼电话:028-83011255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东街1号电话:028-827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27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沱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市幸福大道256号2楼电话:028-87290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9898989898989:028-8-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8028028028:028028028:028-8-8028028028-8028-8-8-8-8-8028028028-8-8-8-8-8-028-8028-8-8-8-8-028028028-8-028-8-028-8-8-8-8028-8-8-8-8-028-028-8-8-8-8-028028-8-8-8-8-8-8-8-8-8-8-8-8-8-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4 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5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我的生活小窍门#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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