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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8627927城...
办理费用:不收费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程(试行):周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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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门)申请异地转移接续,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3)用于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他材料。同一单位多名员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成都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员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5)用于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他材料。
办理费:不收费;办理条件:职工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其他地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当地。
(1)受理申请1。员工申请。二、审核受理。(2)信息和资金转移1。检查员工身份信息;2、根据当地规定审查是否符合转移条件。通过审核的,外国公积金中心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4),上传至平台,传递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失败的,通过平台将原因反馈给成都公积金中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通知员工。(3)信息接收和资金转移1。审核入账。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检查不一致或员工对转入资金有疑问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应向外国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外国公积金中心应负责回答员工的疑问,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协商。二、信息传递。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给外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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