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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
小孩改名的规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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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必须给孩子抚养费的。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改名字规定是什么?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我国还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一)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按照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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