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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房屋土地拆迁补偿的。如果房子不是登记在你的名下,那么拆迁补偿之类的不是你的。原则上是谁的房子补偿...
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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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考虑,“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补偿款的时候,首先我们要考虑,“外嫁女”是不是集体组织经济的成员。 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的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所以说,一般而言,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另外以下因素也需要考虑: 第一: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中,女儿是否是产权人之一; 第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女儿; 第三:已出嫁的女儿是否已把户口迁出,迁入到城镇,或迁入到农村等因素。 已出嫁的女儿是否享有娘家房屋拆迁相应的权利,可参照以上考量因素,具体得按照各地政府拆迁政策予以细化。
要看女儿是不是房产共有人或者所有权人,是的话就可以拿到补偿。房屋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房主是谁,谁拿补偿。 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话,那就按照共有的份额计算每个人应得的补偿面积和金额。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母亲去世时遗留的6万元以及其他财产,是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前应先进行析产,将其中的作为父亲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剩余的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本案中,女儿放弃继承,那就由父亲和儿子作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所以如果父亲不同意放弃自己的权利,舅舅和小姨是没有权要求把这些钱全部划到儿子名下的,当然父亲同意的除外,因为这是父亲的权利,父亲可以决定是否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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