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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分别不同情况承担责任: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
违反预约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签订预约合同是为了之后订立其他的合同,若是之后一方当事人不订立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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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内容节选: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不难看出,公约并非一个简单的双边合同,物业管理企业不参与签署,不受其约束,仅接受公约赋予其的权利.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开发商依法将物业管理事务委托给专业物业管理企业,使物业公司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位正式合法化.显然,如果本案中物业公司未签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就不具备原告资格,而您未签业主临时公约及承诺书并不影响本案原、被告主体资格,因为物业管理条例已赋予了合法物业公司的诉权。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法院判决承担违约责任案情介绍:11月10日,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员工跳槽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一审判决徐某承担违约金两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徐某于2004年6月应聘到黄山市某化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非经公司事先同意,徐某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并在离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工作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至两年。公司每月支付徐某100元的保密费,如徐某辞职,在保密期限内,公司每年向其支付保密费200元。如违反合同保密条款,则支付违约金5万元。今年3月,徐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后即到另一家化工公司任区域经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徐某在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即到与原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担任职务,违反了保密合同的约定,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合伙未出资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视合伙协议而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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