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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班工资标准是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基数进行计算,不是按底薪。如果劳动者月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2030元,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
以下就是深圳加班工资标准的相关回答。 如果劳动者月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2030元,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2030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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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05年7月1日——06年6月30日关外最低工资是580/月,3.33元/小时,06年7月1日后调整为700/月,4.22元/时。加班费是根据工资总额为基础来计算,如果绩效奖固定构成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应当计算在工资总额内来算加班工资。目前超时加班也只能按照一般的加班标准来计算加班费。如果劳动部门的调解不理想,建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1,是不对的。在深圳工作,员工的最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下面工资数: 因深圳最低工资是1500元/月, 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1500元/月÷21.75天(21.75天为法定的计薪日)÷8小时=8.62元/小时; 若周一到周五,晚上加点,则加点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8.62元/小时×150%=12.93元/小时 若星期六到星期天加班,则加班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8.62元/小时×200%=17.3元。 若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8.62元/小时×300%=25.96元。
现在加班费最新标准的,具体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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