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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补偿条件不合理,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暂时没有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行拆除...
看具体情况定: 一、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般不用盖章,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二、如果是公司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般就需要盖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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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后取得的财产可以继承。 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系被拆迁人原始财产权益的一种转换形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死亡,其基于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此种财产权益不应因其死亡而消灭,只要经审理查明死者生前所签署的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合同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应可以作为被拆迁人生前遗留的合法财产予以继承。
对拆迁安置协议书不服的可以起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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