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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之一动产的占有是作为静态权利表征的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管理与控制,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但不论何种占有均是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之一动产的占有是作为静态权利表征的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管理与控制,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但不论何种占有均是动产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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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填写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核对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名,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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