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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上有售车专用章,该章能够证明是4S店的章,也就视为和4S店签了合同,该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缴纳定金时合同生效。 2、收据...
一般情况下货物发出之后就可以认同已经确认销售收入了,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即使货款没有到,只能是作为是应收账款处理。发票开具了就要按照发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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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货物发出之后就可以认同已经确认销售收入了,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即使货款没有到,只能是作为是应收账款处理。发票开具了就要按照发票的金额和税率缴纳相关的税费。发票不是货款两清的证据,很多先开票后收钱的交易行为。因此,银行交易记录是唯一证据,对方如果赖账说给的现金,却无法出示现金收据,银行也有退回款项的记录,据以做任何工作都可以了,例如向法院起诉。当然,这会很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没有收据能退。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就成立,所以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按约定履行本人的义务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或将定金抵作价款,但当事人要依法证明本人已交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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