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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有权了解,警方不予立案的事实及理由,故,查看警方的调查案卷是可以的。 如果你对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不服,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请行政复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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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公安不立案行政复议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按照法律规定工商总局作出的告知书仅是将查处职权、查处机关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告知,并未作出实体处理。工商总局作出的告知书对原告的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原告针对该告知书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工商总局不予受理原告所提行政复议申请的结论符合法律规定,作出被诉决定的程序合法,本院应予支持。若原告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其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所以工商不予立案行政复议通常还能继续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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