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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费...
一般不能报销。这样,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生育期间必须在职,继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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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需要找新的工作单位帮忙缴纳,否则不能使用生育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按照支定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中的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及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纳入企业管理费。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或者断交的,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2、一年内生育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但是生育保险不要求必须在在同一个单位缴纳。 3、生育险的报销分两个部分,一是医疗报销,比如检查费用、生产费用等,都可以通过生育险来报销。二是生育津贴,是补贴员工在产假期间的薪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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