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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滥用职...
1、枉法裁判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滥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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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是故意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不可为而为知。因此主观方面不同。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主体、客体和客观方面的差异。.主体差异。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调查、检察、审判的司法人员。.对象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是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徇私舞弊罪的客观方面是在刑事诉讼中徇私舞弊的行为。刑法第九章渎职罪和《刑法修正案(4)》共规定了35项犯罪。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渎职罪可分为三类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的不同。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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