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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2、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
1、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2、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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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部分,无需向应收账款债权人返还。
保理合同追索权诉讼主体如下 1,保理合同可以分别起诉债权人、债务人。 2,因为保理合同与债权人、债务人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在起诉时应当分别起诉: (1)保理合同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关系; (2)保理合同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履行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风险提示: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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