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
1.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的。 2、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 3、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首先,纠正一下你上述观点中的错误观点。 你和你丈夫领了结婚证书,那么你和他的名字就在一个户口本里了。 这就说明,你们是一个整体。 在老人的赡养上,你的丈夫和你作为一个整体,对老人的赡养是有义务的。 其次,你没有收入,所以在给老人赡养费用的时候是可以减少的,如果不出赡养费用,那么就应该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的照顾。俗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你的弟弟好弟媳如果和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自然他们就有理由不出赡养费,因为他们可以说给老人生活上的照顾。如果他们没有和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赡养费是应该你们三个人一起出。 如果父母对你们提起诉讼,无论是从道德情理上讲还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们都不占优势。 如果法院判决必须支付赡养费肯定也是有数额规定的,比如每个月每人300元等。这个钱就必须要出了,如果依据你说的你不给,那么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然不是去家里拉东西,可能是从工资卡里直接转给你父母,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说不给就不给的。 最后,从情理上说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闹到法庭就最好不要闹,可以请律师协调一下关于赡养费支付的问题,由所有当事人{父母和所有子女)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你们三个人定期定额支付老人赡养费。 这样父母不能随意问你们要钱,你弟弟也不能不支付赡养费。 祝您早日解决赡养老人的问题。
女儿赡养的义务。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419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