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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女儿赡养,那女儿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了吗?

2022-08-19
首先,纠正一下你上述观点中的错误观点。 你和你丈夫领了结婚证书,那么你和他的名字就在一个户口本里了。 这就说明,你们是一个整体。 在老人的赡养上,你的丈夫和你作为一个整体,对老人的赡养是有义务的。 其次,你没有收入,所以在给老人赡养费用的时候是可以减少的,如果不出赡养费用,那么就应该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的照顾。俗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你的弟弟好弟媳如果和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自然他们就有理由不出赡养费,因为他们可以说给老人生活上的照顾。如果他们没有和老人生活在一起,那么赡养费是应该你们三个人一起出。 如果父母对你们提起诉讼,无论是从道德情理上讲还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们都不占优势。 如果法院判决必须支付赡养费肯定也是有数额规定的,比如每个月每人300元等。这个钱就必须要出了,如果依据你说的你不给,那么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然不是去家里拉东西,可能是从工资卡里直接转给你父母,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说不给就不给的。 最后,从情理上说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闹到法庭就最好不要闹,可以请律师协调一下关于赡养费支付的问题,由所有当事人{父母和所有子女)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你们三个人定期定额支付老人赡养费。 这样父母不能随意问你们要钱,你弟弟也不能不支付赡养费。 祝您早日解决赡养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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