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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并购方式如下:1。购买企业和企业财产;2、购买股份;3、购买部分股份和期权;4、购买含权债券;5、利润分享;6、资本融资租赁;7、承担...
公司并购的主要形式有: 1、横向并购,即同行业、同行业或同市场企业之间的并购; 2、纵向并购,即与市场上下游有生产经营联系的企业的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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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与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手段。可以让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并购与重组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并购重组手段做优做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一)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明意愿以要约中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责任制公司控制权的获得和巩固。(二)协议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股票的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协商,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获得和巩固,(三)其他方式收购。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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