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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2.因此...
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指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机构或分支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取得或经授权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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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使用者设立的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使用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但其责任最终由总行承担。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主要取决于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总公司的授权。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切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未履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就是培训时花销的培训费。如果没有培训费,就没有违约金。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就不存在违约金。培训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必须在劳动合同内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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