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段时间以来,部分爱心人士持续关注阆中市公安局柏垭派出所暂时寄养于我市福利机构的一名婴儿,个别爱心人士极力争取收养该婴儿。但由于该事件正处于公...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侨收养的提供华侨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1、夫妻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和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同意送养的书面文件 3、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殊收养应提交:1、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达到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被收养人有配偶的,提交配偶同意其被收养的书面意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 收养人: 1、收养继子女申请表(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盖章); 2、户口簿、身份证; 3、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4、收养人情况证明(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盖章); 5、收养人生育状况、子女状况证明(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检查证明; 7、近期与被收养人合照证件相。 送养人: 1、送养亲生子女申请表(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盖章); 2、户口簿、身份证; 3、离婚证或丧偶证明; 4、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意见(需办理公证); 5、与当地街(镇)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生育规定协议书; 6、被收养人成长报告; 7、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8、近期证件相片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 1、收养特殊困难子女申请表(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盖章); 2、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或离婚证、丧偶证明、未婚证明); 4、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5、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检查证明; 7、近期与被收养人合照的证件相。 送养人: 1、送养亲生子女申请表(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盖章); 2、户口簿、身份证; 3、结婚证(或离婚证、丧偶证明、未婚证明); 4、生父母同意送养意见书(需办理公证); 5、与当地街(镇)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生育规定协议书; 6、送养人的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7、被收养人出生证、户口簿; 8、被收养人成长报告; 9、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10、近期证件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2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3,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