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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劳动仲裁庭审笔录不仅应允许当事人及代理人查阅复制,还应允许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查阅。...
仲裁结束后,可直接复印案卷材料。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在2009年作出了规定,仲裁庭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如果不需要保密,应当允许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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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纠纷调解》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1、 申请劳动仲裁庭审笔录本文书是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6条的规定制作的。 2、本文书是供仲裁庭开庭决案件时使用的。 3、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劳仲案字()第号”。 4、裁庭开庭裁决时作的庭审笔录,应如实记录仲裁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活动,庭审过程中再进行调解的,也应将调解过程记入本笔录,不须另记调解笔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属于审判秘密,不予公开,在案件终身结束后可以申请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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